1、办公室(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)。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,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;负责会议组织,文书,档案,信访,保密,保卫等工作;负责县人大,县政协有关提(议)案的拟办工作;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;负责人事政策综合调研,起草本局综合性材料;负责人事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;依照有关法规,负责组织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.
2、公务员管理办公室(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副科级)。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方针政策,指导协调、监督检查全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;指导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相关单位工作;负责全县机关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录用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;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;负责管理政府系列综合性奖励、表彰工作;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任免手续。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,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安置工作。
3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。研究拟定建设高素质、专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政策、措施;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,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,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;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;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动态管理;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评审及中、高级职务申报工作;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定职工作。宏观管理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,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协调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的评审、考试工作;负责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、选拔和服务工作。
4、培训股。综合管理全县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,研究制订全县国家公务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组织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、世贸组织、依法行政、外语等相关知识培训;负责组织指导并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工作;协调开展其它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能培训和有关业务培训工作。
5、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办公室(副科级)。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、津贴和福利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;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及新录用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及职务升降、调动、职称聘任等人员工资调整工作;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兑现工作,负责遗属补助审核工作;组织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、考核工作。贯彻执行机关、事业单位退(离)休政策并审核批准退(离)休人员的生活待遇以及部分人员的提高待遇工作。指导、协调全县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,承办退休(退职)人员的慰问工作。 |